银川:发热病人必须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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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12:33 新华网 | ||||
今天,银川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发布第五号公告,要求不能随意接诊发热病人。 公告说,全市所有未设置床位的社会办医、个体行医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要通知其立即到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行医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从严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记者杜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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