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对吃“野味”的恐惧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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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09: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日电(记者陈立宇)有开餐馆的朋友打来一通电话,说是最近到餐馆吃饭的,冲着“野味”而去的明显少了,都是“非典”闹的。看来,由于出了“非典”,有些平日食“野”知味,乐此不疲的人,对吃“野味”的恐惧感正在油然而生,这种恐惧感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野味”是中国人对吃“野生动物”的俗称。人们之所以开始对吃“野味”退避三舍 姑且不论“非典”病毒是不是从“野生动物”传到人的,尽管这个可能性被认为很大。但是很多“野生动物”与人存在着共患性疾病却已经是早被科学证明了的。中国动物疾病学专家华育平教授就指出,灵长类动物、啮齿类动物、兔形目动物、有蹄类动物、鸟类等野生动物与人的共患性疾病就有一百多种。B病毒专家田克恭也说过,中国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约有百分之十至六十携带B病毒。这样的猕猴把人挠一下,甚至只要吐上一口,都有可能致人感染,生吃猴脑感染机会就更大。其实,对吃野生动物会致病,不少人还是知道的,只不过这“非典”,并非只是吞几粒抗生素就可“搞定’的,重的还可致命,于是人们恐惧了。 大概是饱食思“野”吧!不知从什么时侯开始,吃“野味”俨然成了一些人追求的“时尚”,甚至被看作“身份”、“地位”的象征。于是物以稀为贵,越是珍贵的、奇特的,越是有人想方设法去吃,大的如熊、虎、豹,小的如穿山甲、果子狸、猫头鹰等等。于是餐桌上常可听人调侃说,“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地上爬的除了坦克、海上走的除了轮船,其它的什么都吃”,尽管中国对许多野生动物有予以保护的法律规定,还是有不少人偷着来,不怕以身试法,以身试病。 国家林业局不久前在北京、上海等地二十一个大中城市的调查显示,有百分之四十六的接受访问者表示曾吃过野生动物,这其中出于好奇的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三,而相信能增加营养和滋补作用的占百分之四十五点八,足见吃“野味”的还不少,当然大多数人不是经常吃,吃的也不全都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的是人间养殖的。但在可能吃出病来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 “野味”吃多了、滥了,会破坏动物的生态平衡,殊不知也可能乱了病毒的生态平衡,自作孽,不可恕。对“非典”,人类最终是可以战胜的,但滥吃“野味”可能吃出比“非典”更厉害的病毒也并非是偶然的。愿人们对吃“野味”的恐惧保持下去。即使“非典”最终被证明不是野生动物传给人的,也否定不了有其它病毒可由动物传至人类这个事实。善待野生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这话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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