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发紧急通知 规定因非典被隔离者照拿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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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01:28 成都晚报 | ||||
本报讯(祝春强记者张渝)昨日,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紧急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出台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因非典型性肺炎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意见》还要求,各 省人事厅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676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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