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府日前发出通告:入陕人员一律要量体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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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2日08:2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拓峰) 省政府日前发出通告要求,从4月30日起,对入陕人员实行健康申报和测量体温制度,公共场所必须每天进行消毒,严格控制举办跨省会议,各社区应设立疫情监督员。 入陕人员要填写健康申报表 通告指出,凡从本省辖区外抵达本省各机场的航班着陆前和来自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火车、长途客货车等交通工具在进站前,所有乘客、机组人员和乘务人员,都必须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并测量体温,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做好记录。机场、汽车站、设区市所在地火车站均要设置留验站,对经检测发现非典疑似症状的乘客,应就地留验观察,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旅馆在接受旅客入住登记时,必须要求其填写《健康申报表》,并为其测量体温。对来自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旅客,要每日测量体温,严密观察。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宾馆、饭店应尽可能关闭中央空调,开窗通风换气。 不再组织跨省的会议和活动 近期,各地、各单位不再组织跨省的会议和活动。对已确定的会议和活动,应尽可能取消或推迟。必须举办的要本着开短会、开小会、就地举办的原则,并要研究制定预防非典的工作预案;不组织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各旅行社不组团外出旅游,也不接待国内外团组来陕旅游。对从非典疫情比较严重地区返陕人员,应由组织者或所在单位统一安排医院观察两周,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故意隐瞒病情要负法律责任 各级政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公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热线电话。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都要指定专门管理人员或设立疫情监督员,重点做好外来人员、与非典发病者有密切接触人员、两周内曾到过非典疫情比较严重地区返回人员的健康状况观察以防止疫情扩散。 各药店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顾客,应当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劝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故意隐瞒病情造成疾病传播的非典病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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