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紧急通知:“非典”病人免挂号先就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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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20: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记者杨维汉 朱玉) 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1日针对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问题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为保证非典型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加快疑似病人的收治确诊工作,发热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免办挂号手续,先就诊;初诊为“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后,不再由患者缴纳检查、检验等有关费用,实行记账制。普通患者补交各项费用。 通知还要求,“严禁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病人,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医院要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标准、乱收费等行为。 对患者住院、留院观察期间及出院的费用问题,通知也作了明确规定。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时,免交住院预交金等一切费用,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医院对于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应及时通知该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救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采取记账的方式,患者无需逐项缴纳各项费用。患者出院时,需向院方提供其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卡)等)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由患者或其家属对院方提供的诊疗、住院记录与费用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通知指出,民政部门要做好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贫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及时了解医院救治情况和资金周转、使用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审核汇总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拨付补助资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和医院结算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必要时可采取预拨款项的形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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