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七部委紧急通知:防范“非典”在旅途传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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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17: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一日电(记者刘长忠) 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海关总署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卫生检疫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传播。通知要求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客运码头采取下列卫生检疫措施: ——设立临时发热病人检查室,对进出本地的人员实施医学检查; ——对经检测体温高于38°C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并送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医院诊治; ——对同舱、同一车厢与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接触者,要逐一登记,并配合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追访和医学观察; ——对出入本地的交通工具及其承运的物资,加强卫生检查,发现有被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实施严格的消毒等卫生处理。 通知明确,首先增加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和国境口岸现场的医务人员,加强医学巡查、医学咨询和防治宣传教育,对可疑病人进行及时的医学检查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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