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用人单位不得与非典病人解除劳动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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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10: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四月二十九日电 (王华 张祥)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建立“非典”预警机制,且不得与“非典”病人解除劳动关系;各技工学校及培训机构实行非典型肺炎“零报告”制,严格防控“非典”。 记者今日从该厅了解到,按通知要求,任何企业单位不得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得以放长假、回乡治疗等方式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民工,个 据该厅介绍,广东省各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实行领导轮流值班监控“非典”,办学机构每天指定专人检查学生和教职工缺勤原因。学生宿舍需配发体温计,每在早晨测量体温,一旦发现“非典”患者或疑似病人立即送院隔离诊治;暂停全校或跨校的集体活动,不组织学生外出学习或考察。 从现在起,广东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实行“零报告”制度,无论有否“非典”发生,每日都要向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哪个环节出错,哪一级领导承担责任。同时,劝阻学生外出旅游及外地学生回家,“五一”休假将统一安排。 据悉,该省各级劳动部门都要成立“非典”防控小组,制定“非典”防范方案,加强对职工及技校等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上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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