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用工单位解雇遣散“非典”民工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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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08: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于晶波)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今日对外下发通知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患“非典”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解雇、转移、遣送。此外,北京当局还责令用工单位严控民工离京,并表示对擅自放走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 北京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要定时足额发放工资,改善膳 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规定,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和遣散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不得解雇、转移、遣送“非典”民工患者;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须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并责令用工单位降低居住人员密度,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上下班实行班车接送。 此外,用人单位须按照“健康人员就地预防,有接触史的就地观察,已确诊的就地治疗”的原则,采取严格措施控制民工离京,擅自放走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将受到当局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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