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非典患者遗体火化要专车、专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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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5:12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丹) 记者4月2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民政厅已经对非典人遗体火化处理工作提出了“专人、专车、专炉、专门用具”的具体要求,把好防止非典传播的最后一关。 省民政厅要求,对死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遗体要本着就近原则,及时、就地火化,不得转运,不得采用埋葬等其他方式处理遗体。 同时指定殡仪馆要保证遗体密封完好,指定专人、专车、专炉和专门用具处置非典病人的遗体,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他形式的丧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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