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孙瀛)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物价局获悉,自4月22日全省开始对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以来,截至4月26日全省共查出存在价格违法问题的相关单位154家,当场处罚67家,经济制裁金额达7万余元。据悉,在检查过程中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经营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明码标价制度,沈阳市在检查东北大药房铁西店、沈河区龙海药房等药店时发现存在随意更改标价签,有的甚至不标价随口要价的行为。二是趁市场紧缺之机超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销售防治“非典”药品的问题。 三是弄虚作假、拆零销售,谋取暴利。四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混乱。又讯4月23日至4月27日,沈阳市物价检查系统共组成检查小组179个,参加人员360人次,检查医药公司、药店、药房、卫生防疫站、超市等501个,其中违价单位65个,被处罚单位51个,被告诫单位12个,处罚总金额36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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