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药监部门紧急通知:批量煎制汤剂必须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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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04:14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金良 主任记者 吴丹) 近日,辽宁省药监局和沈阳市药监局分别下发紧急通知,从即日起将展开对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管,加大抽验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产品质量。《通知》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使用卫生部“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印发的《非典型肺炎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中的处方煎制批量汤剂,分装成瓶装、袋装等用于群众用药的,必须经省卫生厅指定,并报省药监局备案。市药监局已成立了一支应急反应队伍,遇到突发情况,市区1小时内赶赴现场,农村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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