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出通告:做好民工“非典”防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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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12:19 人民网 | |||
人民网4月27日电记者罗盘报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流动民工“非典”防治工作,4月26日,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山西省卫生厅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做好建设施工现场的民工“非典”防治工作。 通告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非典”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布署 建设单位(业主)对建筑施工现场“非典”监控和防治工作负总责,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足够支持;各施工企业要自觉接受业主监管,加强队伍管理,切实抓好施工工地民工“非典”防治工作。建设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通告强调,山西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民工,原则上要就地务工或休息,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的,必须经医疗卫生部门诊断,证明确无疫情,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各级建设、劳动保障、卫生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防治“非典”知识,提高建筑施工现场人员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办公区、宿舍、食堂、洗浴等场所的卫生消毒,共同落实防治措施。同时要做好民工“非典”疫情的检查、监控、报告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和建设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应隔离救治工作,严防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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