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醒:中药预防非典要理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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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05: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王淑军报道:由卫生部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审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的《非典型肺炎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试行)》预防部分日前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大众,对中药预防非典应持理性态度,选择处方和服用切忌盲目。 修订方案的第一部分列出7项中医药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基本原则: 1.根据中医防治疾病的理论和经验,预防疾病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养生保健,合理饮食,劳逸适度,增强体质。 2.在《社区综合性预防措施(试行)》的基础上,在疫病流行地区,对接触或可疑接触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及易感者,可在医师的指导下合理应用中医药预防方法和措施。 3.在应用中药预防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因时、因地、因人选择中药预防处方。 4.老人、儿童应在医师的指导下减量服用;慢性疾病患者及妇女经期、产后慎用;孕妇禁用。 5.中药预防处方不宜长期服用,一般服用3—5天。 6.服用中药预防处方后感觉不适者,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及时咨询医师;对中药预防处方中的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不要轻信所谓秘方、偏方、验方,应由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预防中药。 方案的第三部分,提示了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中药汤剂的煎、服方法。 提示说:加水量超过药物表面约2至3厘米,中火加热至沸腾后,小火加热15至20分钟,倾出药液。每剂煎煮2次,将两次煎煮药液混合后,分两次饭后温服,服用量每次不超过200毫升。处方中的薄荷、藿香、苏叶应在药液沸腾后加入共煎。 《人民日报》(2003年04月2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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