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力抗非典 所有进入城市人员均要检查身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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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01:20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关凤祥) 昨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对非典型肺炎传播的防治工作。 -对进入沈阳市的各类人员实行测量体温和填写健康申报表制度从昨日起,凡来沈人员,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及入沈道口,必须接受沈阳市海关、铁路、交通、防疫等部门规定的防疫检查,如实填写健康申请表,测量体温;对发热人员应作好记录,对疑似病人 -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消毒措施对进入沈阳市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公交车辆、出租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建筑工地宿舍、学校、网吧、舞厅、卡拉OK厅、剧场、影院、商场、洗浴等公共聚集场所,必须每天消毒,贴上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同时保证开窗通风换气。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毒防护规定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 -一切单位和个人,凡与疫情区单位和个人有工作或业务联系的,应以通讯方式为主,严格控制人员往来凡赴发生“非典”病例地的人员必须到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不登记的,禁止外出。 在“非典”疫情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新雇用来自发生“非典”病例地的打工人员。凡离沈返回“非典”病例地的打工人员,不得在疫情期间返沈。 -入住沈阳市各类饭店、旅馆、招待所的人员,在填写入住登记时必须同时填写健康申报表各类饭店、旅馆、招待所要安排专门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对来自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旅客,要集中安排楼层住宿,严密观察,每日测量体温,如发现疑似“非典”症状出现,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此外,洗浴场所禁止外来人员留宿。擅自留宿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必须加强防范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沈阳市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杜绝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进入。凡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对从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沈的学生和儿童,应当在家观察5天;对家在外地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场所进行观察。 -沈阳市去疫情区返沈人员,回沈后2周内不得到单位上班,应在家庭进行医学观察医院发现来沈人员有疫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强行隔离收治,不得拒收。同时对其使用的交通工具进行全面消毒处置。发现疫情病人不报告、不隔离、使病人擅自出院的,追究其医院院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近期内,沈阳市大型娱乐场所,禁止组织大型娱乐活动。各单位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会议;停止组织职工、学生、离退休等人员赴外地旅游,除国外旅游团队外,取消国内旅游团队来沈。 -建立信息网络和反馈制度在城区内,建立社区、街道办事处与区、市的防范信息网络;在农村,建立村、乡、县(市)防范信息网络。保证上下联系渠道畅通,信息准确及时。 -沈阳市市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动态市、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热线电话,接受市民的报告。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典”疑似病人及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不得知情瞒报或容留疫情人员,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案其法律责任。 违反《通告》行为,拒绝检查和阻碍防疫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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