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采取限价、干预价等措施稳定非典用品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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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8: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针对连日来非典用品的涨价势头,各地物价、工商等部门,纷纷采取限价、干预价、监督检 查等措施,平抑价格、稳定市场,满足群众的购买需求。 河北省物价局对防治非典药品价格采取了两项干预措施:一是对按各种药方所配的中药,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凡河北 省范围内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销售按各种药方配制的中药,每副零售价最高不得超过9元,代煎剂每服(一天两次量)零售价 最高不得超过12元;二是销 安徽物价部门紧急下发“关于对中药饮片实行价格干预”的通知,规定中药饮片的出厂、批发一律实行同价,中药饮 片价格委托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制定并发布当地销售价格。合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一经发现不 法经营者兜售假药、哄抬药价,请及时向各级消协或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打击。 陕西省物价局22日发出通知,对板蓝根颗粒、抗病毒颗粒(冲剂)和预防非典的中药价格进行限制。对属于政府定 价药品,严格执行公示价格。中药饮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新的作价办法制定之前,对预防非典的相关中药饮片实行出厂 、批发同价。西安市物价局公布了对左氧氟沙星等12种涉及预防非典药品的最高限价。同时对84消毒液、口罩等30种药 品、卫生用品和医疗器械进行价格监测。 新疆发展计划委员会向社会通告:从24日起开始对防控非典的相关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干预。根据《价格法》和有 关政策规定,新疆决定对过氧乙酸、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实行最高限价。对市场调节价的抗病毒类、调节免疫功能类化学 药品、中成药、中药材、医用耗材实行提价申报管理。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应在4月22日实际零售 价格水平上保持稳定。如果因产地出厂或批发价提高,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调整零售价,须向自治区计委申报,经批准后方可 调整。中药饮片价格则按照自治区计委发布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严格控制。依照卫生部门规定的消毒规范对社会 开展预防性消毒服务的单位,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卫生防疫服务费(含消毒剂)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0元。 宁夏自治区政府做出明确规定,对卫生部处方药每副价格应该在10至12元之间。同时针对本地区的地理气候情况 ,及时组织宁夏中医院、宁夏药检所、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等6家机构的专家对国家公布的3个处方进行了会审,评审出了2 个处方汤剂,立即批给有关生产企业尽快煎制,以每副12元的价格投放市场,平抑药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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