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李强:必须适应一个高度风险型的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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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15:20 商务周刊 | ||
相关报道: □记者任雪松 在一场应对流疫的战争中,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乃至公民个人的表现均值得深思和回味,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灾难,究竟谁应该负起责任的重担,不让病毒、流言甚至恐慌恣意生长、弥散呢? 流疫恐慌与中国社会风险系数 《商务周刊》:非典型肺炎的孳生和传播,让很多人感觉处在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环境当中。当遭受诸如流疫、地震等突发灾难的时候,中国社会面对怎样的风险系数? 李强:从流疫传播的角度,中国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社会。广东为什么最先发病,恐怕与广东的人口高密度和该地为中国人口流动量最大的区域有关。人口流动越大,流疫产生的危害也就越大。一般估计,到2040年,中国的人口总数有可能达到17亿左右。在人口高度密集的情况下,无疑社会面临的潜在风险相当大。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而中国人口的急剧增长,也会带来很多严峻的社会课题,比如饮用水紧张、疾病传播等等。 《商务周刊》:在政府主流信息披露渠道之前和同时,我们也发现,有关疾病的信息,包括传言、流言也在以互联网、电话、短信的形式在民间扩散,公众恐慌的产生是不是与此紧密相关呢? 李强:社会学是从信息传播的角度解释此类问题的。人们当然可能会受到传言的影响。有人说,这种病毒极其危险,会导致病人的肺部纤维化,即使病好了,纤维化也难以恢复。而媒介的公开说法是可医治的,治愈率高达90%以上,类同于得一场重感冒,不会形成终身的侵害。相比较而言,如果媒介和政府能够提供更有力的证据,透明度更高,人们就不容易产生恐慌的心理。这也让我们认识到,在当前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里,信息有效传播的重要性。鼓励公众获取及时有效的信息,保证社会学所说的信息对称和信息充分,对公众和政府都是有益的。我们也看到了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在主流媒介、电台、电视台的大规模宣传,这种主流信息渠道的传播,事实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流言、谣言的传播和危害。媒介信息的公开、透明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众对媒介的信任,而公众对媒介机构的信任与对于其传播信息的信任是相互影响的。不可小视个人传播的威力。以前,人们以为个人之间口耳相传的速度很慢,但事实上,由于电话、电脑、短信、互联网的存在,私人的传播速度超乎想象。记得前些年北京市曾谣传顺义区要地震,这个信息居然在一天之中大部分北京人都知道了。所以如果让公众有效占有信息,这就实现了信息的对称,而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危险的。因为信息在口对口的传播中必然会发生扭曲、变形或放大,这会助长流言,造成极大的恐惧感。 《商务周刊》:一个相对成熟的社会体系如何应对这种流疫、灾难的突然爆发? 李强:这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应急体系”的问题。事实上,美国“9·11”事件以后,中国也在考虑建立自己的应急体系。中国政府邀请了美国应急体系专家来华,并在广西南宁设立了国家应急体系试点。中国传统的应急方式是分条条框框的,火警、医疗、匪警各行其政,但在美国,应急却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只要出现任何紧急情况,就是一个号码:911。现代社会的风险性显然要远远高于传统社会。中国目前正在进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也就是说,人口高速地在诸多城市区域集中。人口集中当然会带来经济效益,集中的人群聚落本身就会创造众多的就业机会,这些都是好事情。但是,集中生活的人群聚落——城市——也有极大的风险,比如地震等灾害、瘟疫的危害程度、危险系数明显增高。所以,中国在应急体制上必须适应一个高度风险型的社会。 谁应该对“非典型”负责 《商务周刊》:一种说法是,中国人现在看到的是两场战争,一场是遥远的伊拉克,另一场是我们身处其中的对“非典型”。在这个应对“非典型”的战争中,政府、民间组织,公司、企业、社区,他们都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李强:此次“非典”属于严重突发疾病灾害,所以政府责无旁贷地应负起全社会管理、协调、防范的工作。确实,当灾害发生时,政府就处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但是,这里也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在灾害发生时,广泛的社会组织,社区的、民间的组织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防范流行病的传播,可以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比如,在一些国家,企业、公司都主动提供经费,免费为其员工提供免疫和治疗药物,为员工服务也就等于为社会服务;又如,在一些大型商场,会免费或廉价地为公众提供免疫服务等。而在我们这里,却很少听到企业、公司、民间组织、社区组织的声音。究其原因,当然与我们长期的政府主导型社会的传承有关。此次事件也反映出,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我们并没有清晰界定政府与企业、公司、医院、民间组织、社团企业社区之间是怎样的一种联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商务周刊》:很多时候,公众作为最底层、相对弱势的社会群体,他们会很自然地“依赖”政府。但最初,我们的政府因为反应迟缓遭到了一些西方媒体和国际组织的批评,您怎么看这种依赖和批评? 李强:在任何社会体系之下,所有事情不可能只能由一个机构去完成。过去,我们政府承担的责任太大了,现在,政府已经在逐渐的转型。改革20余年来,中国逐渐进入国际主流社会,这样就遇到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在处理公众型问题上是采取一致原则还是不一致原则。过去,中国人叫“内外有别”,但是,现在却又要按照国际的一致性的原则行事。这里就有一个国际接轨的问题。经济管理方面的接轨,以我们加入WTO为标志。社会管理方面也有一个接轨的问题。此次,在中央政府干预以后,基本上采取的是公开、透明的运作方式,采取的是国际接轨的方式。当然,在这方面,各个部门还有一个学习的过程。社会学有个术语叫“路径依赖”,即走惯了一条路就很容易再走这条路。从这一点说,我们还不太会按新的方式处理,而要与国际接轨,难度依然很大。 《商务周刊》:中国此前一直有“单位”的说法,但现实是很多公司、企业已经超脱于单位的概念之外。在旧有的单位体系逐渐走向分解的情况下,如何建立有效的应急体系? 李强: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传统的单位制(加居委会),在城市里几乎覆盖了全体居民,所以,那时候有疫情或突发事件,只要动员单位,反应很快、很有效。但现在,一方面中国单位的职能已经大大弱化,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城市里,有很多群体单位制不能覆盖。而对于流行病来说,落掉任何一个群体都有极大的风险。比如,城市流动人口,现在也超过一亿了,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没有被单位体系所覆盖。其他各种个体的、小公司等也都是传统体制以外的群体,此次防“非典”,对于他们的组织就很困难。所以,如果我们还是采取传统的单位传达控制的办法,就出现了明显的制度空缺。 《商务周刊》:那单位的职能由谁来承担呢?是新的社会组织、社团、NGO机构吗? 李强:必须认清的是,在面对这样一个突发性事件的时候,社会怎样去承担责任?我想应该有几个层次:其一,首当其冲的是政府,它依然应该承担全部社会的管理工作;其二,非政府组织,包括机关、厂矿、学校、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福利组织、NGO组织;最后一个层次,公众个体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积极预防的同时,要保持镇定和勇气。 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一次检验 《商务周刊》:那么这次“非典型事件”对于政府角色、社会的转型,应该是一次检验和启示。 李强:突发性疾病或灾害,对于任何一种管理体制来说,都是一种检验。对于我们也不例外,通过它可以发现我们的制度空缺、发现体制漏洞。当然,一个制度的完善是需要时间的,美国的宪法现在看是比较完备的,但它自1787年制订,200多年来经历了众多的修订案。中国的社会转型实验现在只进行了二十几年,而在我看来,至少需要半个世纪的时间。因此,现在不能怨天尤人,制度上的缺陷肯定很多,你可能需要不断地修补你的漏洞。中国社会很大,就像一辆巨大的火车,她的惯性很强。你无法迅速地改变她,只能慢慢的改变。在这一次突发事件中,这种惯性就表现在:大家依然在等政府,只有在中央政府发布命令,各方才有效行动起来。中国社会依然存在着固有的那种行为惯性,不光公众的行为有惯性,政府的行为也有惯性。而在新的游戏规则尚未发生有效作用的时候,你不得不按照那种固有的惯性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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