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排“五一”放假:休假时间5月1日至5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6: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今天(21日)发出今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决定今年“五一”按法定假日休假,暂不实行长假制度,具体休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日。 通知表示,此举旨在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20日向媒体表示,国务院决定,今年“五一”取消放长假,按 高强说,中国今年暂停“五一”长假并不意味着取消旅游活动,而是不主张进行全国性的大面积人员流动,本地旅游还是得到提倡的。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国务院决定,今年“五一”按法定假日休假,暂不实行长假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放假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医疗防疫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03年4月21日(完)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