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日确定发现首例非典型肺炎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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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0日12:38 东北新闻网 | ||
东北新闻网讯 据辽宁省卫生厅通报,辽宁省今日确定发现首例非典型肺炎患者。 4月19日13时,省卫生厅接到葫芦岛市卫生局报告,该市中心医院在当日门诊病人中发观一例高度怀疑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例。 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迅速赶到现场。经省专家组会诊, 患者王某,女,农民,46岁,葫芦岛绥中县人.该患者4月9日至15日在北京探望护理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亲属:于4月15日回到葫芦岛.4月17日,自觉发热、乏力、全身不适.4月19日8时,经葫芦岛中心医院检查,初步诊断该患者为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逐对其隔离治疗.4月19日22时许,经省非典型肺炎专家组会诊确定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目前,葫芦岛市卫生部门在省专家组指导下,确定了疫区范围和密切接触人群,并采取了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处理.交通和卫生部门正在调查其搭乘过的交通工具,并对相关的交通工具全部启动消毒措施. 省卫生厅已经按预案要求启动相关工作程序,控制续发病例.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防疫机构强化疫情临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全面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工作,及时发现疫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各县区要迅速组建各自的疫情处理、临床处理队伍,进入战状态,沉着应对,做好工作。同时,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掌握如何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知识,做好自身防护。 全省各地,对重点部位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医院、学校等进行重点布防,加强监测,进一步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防治物资准备。省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突发事件,新闻媒体要通报疫情和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宣传预防方法,消除疑虑,稳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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