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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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2:5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规范有 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纠正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通知说,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由农民自己决定土地承包 经营权是否流转、流转多少、以何种方式流转;由当事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一次土地承包与流转工作的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抓紧进行整改。要坚持农户的市场主体 和流转主体地位不动摇,坚持以市场经济的办法流转,坚持流转收益全部归农户。要依靠典型示范、利益调节、加强服务等方 法来引导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坚持条件,因势利导,稳步推进,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不 能强制推行。 通知指出,当前,各地要在农村基层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 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教育他们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用地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坚决纠正各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土地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农民 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 流转。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地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强土地流转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对因流转发生的各种 纠纷应及时调查处理和协调解决。(沈维农马健)(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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