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紧急通知不得哄抬“防典”药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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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06:1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 为保证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北京市药监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全力确保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的供应。 通知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保证生产经营品种充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企业的供应货源应保持稳定,库存正常。同时各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监督。药品销售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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