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防“非典”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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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6: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雪梅) 为防止非典型肺炎在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传播,北京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制定了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南。 昨天,市卫生局制定的工作指南在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公共场所执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学校每天进行晨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另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了解春季多发疾病的预防知识;要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合理的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并注意防寒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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