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尽快下调拖车费、保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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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11:14 金羊网-新快报 | ||
本报讯记者 方夷敏 周琼 刘奕伶 王琳 实习生 陈晶晶 通讯员 穗仁宣:新快报去年10月底针对违章拖车问题所作的系列报道曾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拖车公司的工作人员甚至自曝“黑幕”。今年这一问题又引起了广州市人大代表的关注。昨日(3约24日)有代表提交建议:尽快调整拖车及保管收费标准,并定期公开这些费用的收支情况。 问题:200元一次拖车费太高 代表建议指出,不少曾被拖车的车主反映,违章停车是应该受罚,但小汽车200元的拖车费及每天20元的保管费标准值得商榷。从违章地点到停车场一般不过二三公里路程,收取200元拖车费明显过高。此标准相当于广州货的收费标准的10多倍,如广州白云货的3公里内收费只有20元,超过3公里的,每公里加收4元。 保管费:比一般停车场高 交警、城管部门的停车场保管费比其他停车场要高。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的规定,露天停车场的保管费为24小时5元,室内停车场的保管费为24小时10元。而交警、城管部门的停车场保管费为每车每天20元,且其停车场基本上是露天的。 拖车费用在何处? 拖车费和保管费用在了何处,人们不得而知。交警、城管部门是财政拨款单位,不应再自己“创收”。倘若这笔费用不是交警、城管部门自用,那又用在了什么地方? 建议:标准要调整收支要透明 代表建议提出,应尽快调整拖车及保管收费标准,并定期公开这些费用的收支情况。有关部门要依法办事,规范执法,合理收费,同时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此外还要做到不以单纯营利为目的,禁止利用相关行业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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