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高检高法的选举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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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6日09:55 新华网 | ||
[新闻背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09:51) [新闻背景]:选举或者决定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或者通过。(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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