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能否养廉?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充分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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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5日17: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应不应该实行高薪养廉?实行了高薪能不能养廉?怎样才能实现高薪养廉? 前天,本报率先刊登全国人大代表柳传志、方工就此展开论争的消息后,立即引起了广东团众多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尽管代表们对“高薪养廉”各执己见,但大多认同一点:高薪能否养廉,关键看有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 前方代表访谈 代表李晓方:制定《公务员法》明确责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农科院水稻所副所长李晓方赞同柳传志“薪资水平必须和责任相匹配”的观点。 李晓方认为,要实现高薪养廉,必须同时具备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高薪是必要条件,没有高薪公务员会觉得忙死忙活的,没有积极性;而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充分条件,没有监督即便有高薪也可能会贪。也就是说,有了高薪,公务员本质上应该是“不想贪”了,但还有贪的机会;所以还要严惩贪者,让贪者一贪就会毁于一旦,让全体公务员“不能贪、不敢贪”。 李晓方表示,为同时满足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国家应该出台《公务员法》。她已经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法》,明确“哪些不能做”,说清“哪些是要受惩罚的,一旦违反就一辈子不能进公务员队伍”,讲明“公务员待遇水平”,让“权责利对等”。 代表刘来平:目前高薪养廉条件不具备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副庭长刘来平认为,目前可以逐步改善公务员待遇,但还不具备实行高薪养廉的条件——— 第一,目前我国的经济还不是很发达,部分老百姓的生活还很贫困,提倡高薪养廉不利于密切干群关系。 第二,我国的政府总体设置还需要完善。目前公务员队伍人员超编、队伍庞大,从人员素质、管理机制、办事效率到服务意识,都还不适于高薪养廉。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高薪养廉,就是不对等。 第三,西方国家的高薪养廉是在整个社会协调运作、监督机制完善的前提下实行的,让公务员不能贪、不敢贪、贪不了。由于约束机制完善,任何一个人想贪时,就会考虑付出成本。 刘来平说,现在谈高薪养廉,时机还不成熟。 他明确表示,反对在现阶段实行高薪养廉。 代表林曙光:廉洁与否重在体制的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认为:廉洁与否与收入关系不大。他相信多数人并不是把金钱摆在第一位,而是把事业摆在第一位。 据他介绍,广东省人民医院近几年从海外招贤纳才,放弃国外高收入、高福利的生活而选择回国发展的专家级医师、教授不少于25人。这些人在国外年薪超过10万美元是很常见的,但他们还是愿意回来,拿着远远低于国外的收入,就是因为被国家的发展形势、医院本身的发展势头所吸引,认为对他们的事业更有利。对于这些人,他们不需要高薪来养廉。 林曙光同时指出:廉洁与否不是单单靠一个措施就能够改变,既要讲制度的预防,也要讲体制的完善。以医院为例,目前医疗行业存在“回扣”一类的东西,各医院都三令五申不允许医务人员收“红包”、拿回扣,可依然“暗流涌动”,这不是医院自身一个环节就能解决的。目前药价虚高,有很大的利润空间,自然有人趁虚而入,拉拢腐蚀医务人员。要给多高的薪水才能抵得住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们的“糖衣炮弹”呢?因而高薪不是解决之道。 代表黄三和:高薪养廉要全省统一标准 “赞成高薪养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会长、肇庆市副市长黄三和态度鲜明。他指出,尤其在边远贫困地区,更要提高公务员的收入。 黄三和说,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有的干部有30多年工龄,干到处级也才1000多元一个月,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读书、老人看病都要钱,如果家里没有其他收入,生活真的很困难。这时候,如果腰缠万贯的老板有求于你,心理很容易不平衡,行为也容易有偏差。他表示,见过听过不少例子,同是大学毕业,有的留在省城,有的回山区建设家乡,即使经过一番努力做到同一级别,收入却也相差甚远。“越是艰苦的地方收入越少,这样下去哪里还有人来建设乡镇农村?人才想留都留不住”。 黄三和表示,目前不单只是各地公务员收入不统一,连同一个地方,不同部门厚薄贵贱都相差太远。“清水衙门和有油水的衙门,相同级别的干部收入也大不一样。”黄三和说,高薪高到什么程度就不敢想,至少要让贫困地区的公务员收入多一些,最好能够全省统一水平,以贫困地区的消费力拿与富裕地区一致的薪水,相信对一些人才会有一定的吸引力。(本报北京专电) 左图:对各行各业来说,廉洁都是对职业人的基本要求 photocome供图 后方专家评说 肖滨教授:高薪并不能保证一定廉洁 昨晚,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肖滨就“高薪养廉”这一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我赞成公务员高薪,但高薪并不能保证一定廉洁。” 肖滨指出:现行条件下公务员高薪是有其必要性的,如果公务员薪水低,没有一个体面的收入,这个职业的吸引力肯定会减弱,同时也会促使公务员心理上产生不平衡感,并进而使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寻租,这样一来搞腐败的概率会更高。因此,国家应付给公务员比较优厚的薪俸,不仅仅要维持他们的温饱,还能保持较高的消费标准,为其提供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 他认为,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的根本办法还是通过权力制约、舆论监督、透明政治、公民民主参与这些基本制度建设,来保证廉洁。 他多次强调,解决腐败、构建一个廉洁的政府重在制度建设,关键还是法制和民主的问题。 郭正林教授:高薪所解决的只能是培优 “公职人员高薪实现不了廉洁的目标,所能解决的只能是培优。”中山大学地方治理研究所所长、教授郭正林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郭正林指出,无论高薪还是低薪,奉公守法都是公职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社会支付公职人员超出社会一般收入水平的报酬,目的不是购买廉洁,而是购买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 郭正林教授还说:“公职人员高薪所能解决的只能是培优,从高薪养廉到高薪培优,正是政府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观念更新。”这一点正体现了优价优质的市场化原则,老百姓以高薪购买公职人员的高质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 郭正林同时表示,高薪培优也是一种社会导向。在公共职位向全社会开放的基础上,适当拉开政府公职人员与社会民众之间、资深公职人员与一般公职人员之间的收入档次和差距,有利于保持社会竞争态势,有利于保持社会对公职人员绩优表现的期望,有利于培养公职人员职业化和绩效化的职业精神。 本报记者余颖 广州市民看法 郑小姐(文员): 我赞成高薪养廉,低薪导致腐败产生的可能性肯定更大一些。公务员工资的涨与不涨,应当与当地职工工资收入挂起钩来。与他们的工作实绩挂起钩来,就像企业工资与效益挂钩一样,这样才会让人心服口服。史先生(高校教员): 高薪是否确实能够养得了廉?我是很没有信心的。高薪与养廉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直接联系。 胡女士(外企职员): 如果政府官员待遇偏低,高素质者肯定不满足于当低收入的普通公务员。年轻的精英肯定会流向外企、民企这些收入较高的地方,一些关键性的工作岗位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导致影响政府机构的健康高效运转。 朱女士(公务员): 公务员高薪可以,但是政府要减员。 政府机构规模被精简到最小,官员数量被压缩到最少。这样实行高薪养廉,社会为行政管理支出的总体成本才不会过重。 彭先生(媒体从业人员): 优厚的物质待遇对于确保官员不想贪是有积极意义的,公职人员基于其长期教育的成本投入获得国家录用,给予较高的报酬符合人才市场的公平原则。 本报记者余颖 论争回放 联想控股公司总裁柳传志:薪资水平必须和责任相匹配 前天,新华社报道称,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在谈到能否依靠“高薪养廉”来抑制腐败时,从各自角度表达了不完全相同的观点。 报道说,联想控股公司总裁柳传志代表认为,高薪养廉已不仅是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条件,而且上升成为其必要条件了。他总结自己企业的实践经验说:“我们联想讲企业文化,但如果没有物质基础作保障是根本不行的。”他还举例说,如果一个企业在上市之后,投资人发现企业老总工资过低,肯定就不敢投资了。老总承担这么大责任,拿这么点的薪水,可能很轻易就离任了。因此,薪资水平必须和责任相匹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方工:高薪不能根本解决腐败问题 报道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方工代表说,我并不反对高薪,但高薪并不能从根本解决腐败问题。从实际情况看,贪官并不是仅仅为了高额工资而腐败的,成克杰、李纪周等人所涉及的金钱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方工认为,对各行各业来说,廉洁都是对职业人的基本要求,如果说国家公务员需要高薪养廉,那工人需要吗?不能说没有高薪就可以成为腐败的理由。对于如何从根本上治理腐败问题,他认为,不可能通过一项措施就保证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要从法制环境、文化素养等各方面全方位地进行治理。同时,方工认为,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应该在整个社会的中等以上水平。(李宜航曾璇孙璇张海波栗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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