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办法通过 政协新一届领导人13日产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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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16: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记者张素平)根据议程,明天下午政协大会将选举出全国政协新一届领导人。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办法说,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本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根据此办法,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选举的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为当选。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反对票者,可另选他人。若另选他人,必须从十届委员中提名方为有效。 据悉,选票分为两张,一张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一张是常务委员候选人。两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因选票票面限制,发给使用少数民族语文的委员的选票上印有候选人姓名数字编码,另印发汉文和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七种少数民族文字的候选人姓名与编码对照表。 会场共设二十三个票箱,委员按座区和指定路线分别到票箱投票。不设流动票箱。设秘密写票处。 办法规定,选举采用电子计算机选举系统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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