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高检报告:检察机关5年反腐败成效体现在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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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23: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新华社记者翟伟、邬焕庆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所做的高检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到了检察机关5年来反腐败的工作,他指出,5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103起,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此外还查办渎职犯罪腐败案27416件。这些数字说明了什么? “应该肯定的是,5年检察机关的反腐败,首先是肃清了一批大“蛀虫”、让腐败“蛀虫”无处藏身,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何素斌代表说。 1998年查办原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受贿案;1999年查办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案;2000年查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2001年查办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接受以刘涌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贿赂为其提供庇护案;2002年查办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2002年查办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这些大要案的告破,显示出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 “这5年检察机关已形成了反腐败的长效机制,反腐败不是一阵风,而是有计划、有步骤、持续性的工作。”郭永运代表说。 5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效果不断增强: 1998年集中开展大要案督办活动。在高检院的部署下,大要案的督办工作落到实处,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大案要案的数量明显上升,质量明显提高; 2000年全面开展打击严重行贿犯罪活动。全国反贪部门严肃查办、侦结、起诉了一批大肆拉拢、严重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案件,狠狠打击了行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01年初开展专项追逃行动。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集中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先后抓获在逃人员3000多名,一大批久侦不结、久诉不出的案子得以办结; 2002年全国反贪部门和渎检部门联合开展三项集中专项行动: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专项行动、集中清理积压线索和久侦不结案件、组织案件质量大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办案工作的力度…… “从报告列举的事实还可以看出,检察机关不仅反腐力度在加大,反腐办案工作的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郭永运代表认为。 随着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工作的深入,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的侦结率达到93.8%;其中,案件移诉率为87.7%,案件不诉率5.1%,撤案率为7.2%。“成绩固然可喜,但反腐败不能放松,仍需继续努力。”代表们认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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