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指出要尊重农民工的公民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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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05:5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强 朱丽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今天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社会管理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应该保障农民工能够快速融入他们所在的城市,尽可能地避免他们被边缘化。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就农业和农村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本报记者问:进城农民工大部分时间在城里工作,相对于他们在农村的老家,他们的切身利益更多地与他们工作的城市有关,可是由于他们没有城里的户口,因而在当地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很难参与到当地的政治事务中去,他们的切身利益也难以得到很好的保护。这个问题可能得到解决吗? 陈锡文回答说,进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可以从两方面来看。第一,农民作为公民的选举权问题。第二,农民作为一个劳动者或者已经居住到城镇中的居民,他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怎么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我想,按户籍所在地甚至出生地来划分选区和确定选民在哪里投票,这样的规则并不是只有中国实行。目前进城就业的农民往往处在一种双向流动过程中,也就是城里能找到工作就往城里走,当城里找不到工作时就往自己的家乡走。因此,我个人认为,对于流动中的人口到底他的选区应该划在他的户籍所在地还是临时所在地,这确实需要很认真地分析。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在一个地方住过足够的时间,就轻易地改变他作为选民的选区划分,可能会引起新的麻烦。如果农民流动进城,在城市的企业工作,他的其他公民权利,包括结社,包括是否可以加入工青妇组织,是不是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其他党派等等,我觉得都应该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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