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制定修订法规63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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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01:4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白延龙) 在五年任期内,市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63项,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据统计,在五年任期内,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35项,占总数的56%,修订28项(包括14项简易修订),占总数的44%。同时废止地方性法规15项,其中,被明令废止的4项,在制定新法规同时被废止的11项。 据了解,在这63项法规中,发展首都经济和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13项,占20.6%,如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旅游管理条例等;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9项,占14.3%,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公园条例、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法规10项,占15.9%,如图书馆条例、博物馆条例、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法规10项,占15.9%;保护人民切身利益以及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7项,占11.1%;因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个别条款内容而作简易修订的法规14项,占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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