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日专电(特派记者/丘剑华段功伟)“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句出现在十六大报告中的话,引起了一直从事分配制度改革研究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博导、经济学教授蔡继明格外的惊喜。今天,蔡教授在清华园里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
党代会报告逐次创新“分配论”
蔡继明教授回顾说,建国以来中共历届党代表大会的报告一般都论及分配制度,十二大及以前基本上强调坚持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
十三大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提出“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大大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
十四大延续了十三大的提法,但回避了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问题。
十五大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十三大的重大发展。但并未明确按什么要素、按要素的什么进行分配。
按贡献分配不具备“剥削”属性
蔡继明认为,按要素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的贡献分配,既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又不具有剥削属性,是现阶段广为人们接受的公平分配原则,它符合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贫困,消灭剥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奋斗目标。但按贡献分配的社会环境远未完善,仍有赖于市场经济机制的成熟和法制环境的优化,其具体实现形式也必须与时俱进,防止简单化。
十六大报告解除“剥削”悖论困扰
雇工生产是不是都属剥削?如果是,如何回答既是“建设者”和“剥削者”的矛盾?就在几天前,广东代表任仲夷还就此在讨论中提出“剥削”在理论上要有新说法,法律上要有明确界定。
蔡继明认为,过去,我们的理论及宣传确实存在既肯定非公有制企业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又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的剥削属性的悖论,十六大首次在报告中确认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合理性,将财富的创造与财富的分配内在地统一起来,为解决困扰人们已久的“剥削”悖论提供了新的思路,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必将对我国理论经济学的发展和未来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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