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海淀法院刑庭独任审判庭曾有一个日结案52件、月结案255件的结案纪录。昨天,记者又
现场领略了这一高效率的“一审多助模式”审案方法。
审判庭上除审判员席、公诉人席和辩护席外,还有一个助理法官席。这是一件简单的抢夺案,法官在询问和核实被告
人董某的身份、告知被告人的权利后宣布开庭。法官先宣读了检察机关对董某犯抢夺罪的指控,法官助理宣读检察机关所提供
的证据。经举证、辩论 和陈述后,董某对自己的行为认罪伏法,辩护律师则提出了董某犯罪系初犯,且事后全部交待了犯罪事
实,请求法庭从轻判决。听完被告人的陈述,法官当庭宣判对董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记者算了一下,一个案子下来,前
后不到8分钟。就这样,从早上9点开始,独任法官在不到40分钟的时间内就审结了5起涉及抢夺、介绍卖淫、盗窃的简易
案件。
据了解,海淀法院从今年1到9月份,适用独任审判庭共审结1052件简易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98%,其
中上诉的只有12件,尚没有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情况。
晨报资料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
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
简易审理程序。在简易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可以不出庭。
名词解释:一审多助多书
一种高效的审判模式,即由1名独任法官主持,4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为独任法官服务。独任法官负责指挥和协
调全部诉讼活动。庭前助理在开庭前全面审核案件内容和相关证据,出具案件审查量刑意见,书记员负责记录。独任法官根据
庭审情况作出裁判,并由庭后助理草拟裁判文书。这样,案件的审查主要集中在庭审前,大大提高了法官的审案速度。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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