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潘文华、通讯员黄辉、肖毅报道:近年来,我省交通部门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法,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大要案件的发生,全省涌现出一大批“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日前,交通部在全国交通系统推广了我省的这一经验。
进入“十五”以来,我省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用于公路建设的投资都 在100亿元以上。为有效防范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省交通厅把廉政建设由过去注重厅机关和厅直单位转向全行业、全系统一起抓,加强对各市州县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组织、部署、指导和协调,确立分工负责、责任到位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施工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和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在全省高速公路、长江、汉江大桥及路网改造工程中,全部推行“重点工程全程介入、一般工程重点介入、拟建工程提前介入”的监督措施,使廉政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步进行,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验收。
9月上旬,省交通厅在襄樊市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下一步治腐工作的重点。并明确规定,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公开曝光,并视情节轻重,停止其在湖北交通工程建设中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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