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姜平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经省编委研究决定,我省在原省乡镇企业局现有机构和编制的基础上,组建"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该局为省经贸委管理的主管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正厅级行政机构,保留"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
在职能配置上,将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省经贸委管理中小企 业的职能和省工商局关于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制定全省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参与研究、起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的职能一并划入该局。根据以上职能的调整,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服务全省属中小生产经营规模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类形式的企业,以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制定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起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结构调整和改革、改组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中小企业推进技术进步,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及技术转让和转化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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