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1日消息: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绍兴大队原大队 长谢增荣受贿案,在经过两天的庭审后,于昨天下午宣布休庭。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0年7月,为揽到杭甬高速公路绍兴段的施救业务,绍兴某轿车维修公司薄某、胡某分两次 将10万元交给谢增荣。这些钱原来是用来赞助绍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购买轿车的,但谢增荣却以个人名义出具了收条,将钱 收入私囊。后来,由于该大队
检察机关经侦查查明,1996年6月至今年2月,谢增荣利用职务之便,为绍兴、新昌、嵊州等地的8家汽车修理 厂进入高速公路开展业务提供帮助,借机收受、索取这些厂家的现金、财物总计金额3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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