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打击假冒军车的司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4月21日15: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2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从事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有关条款,公布了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明确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和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行驶证、 车辆驾驶证三本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三枚以上和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 行驶证、车辆驾驶证十本以上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和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其它车辆号牌三副以上以及伪造、 变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等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 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 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之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罚金。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 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将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 (胥金章汤志军)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掌握国航坠机事件动态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想免费学习高级商务英语课程吗?想拥有VIP邮箱吗?快来订阅成功宝典、WTO英语、白领健康手机短信吧!
新自写短信功能一流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快速订阅


新浪商城推荐
  “五一”精品专区
  • 瘦身去痘姗拉娜
  • 脱毛美容专区
  • 旅游轻便相机
  • 李琦《杂碎汤》
  • 半价香水
  •   数码产品促销
  • 听音乐还是MD!
  • 音文秀复读机
  • PDA广义与狭义
  • JNC热卖
  • 投影机大展销
  •   随身听一触即发
  • Sony MZ-N1
  • SHARP MD-MT880
  • Sony MZ-R909
  • Sony D-EJ1000
  • 松下 SL-CT790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