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从事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有关条款,公布了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明确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和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行驶证、
车辆驾驶证三本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三枚以上和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
行驶证、车辆驾驶证十本以上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和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其它车辆号牌三副以上以及伪造、
变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等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
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
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之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罚金。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
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将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
(胥金章汤志军)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掌握国航坠机事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