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2月8日电 (记者张曙光)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驳斥“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境外散布的谣言。发言人指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关于3名法轮功痴迷者被合肥市政府、政法机关迫害致死的宣传,完全是谣言和污蔑。合肥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对此表示强烈愤慨。
在新闻发布会上,合肥市有关部门的人士介绍了这3名“法轮功”痴迷者的真实情况和 死亡原因。
安徽省女子劳教所女警察邓祖霞介绍说:李梅,女,1973年出生,因多次违法进行“法轮功”邪教活动经教育无效,被依法决定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2000年5月6日至2001年11月5日)。李梅被送进劳教所后,在生活、劳动等方面都受到干警的关心和照顾,但李梅受“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毒害太深,极为顽固,坚信李洪志说过的“世纪之交有‘白日飞升’”的歪理邪说,但李洪志所预言的“白日飞升”却没有出现,李梅感到不解和绝望。2001年1月29日(农历正月初六)早上不到7时,李梅趁别人不注意爬到3楼顶上,大喊“法正不过来,我要以死正法”,随即以屁股着地的姿势坐跳下楼。李梅跳楼后鼻、口流血,当即被送往附近的大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失血性休克、咽喉部黏膜裂伤、寰椎骨折伴颈髓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心率失常、闭合性腹腔脏器损伤,随即转入特别护理病房。到2月1日,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在抢救李梅的3天期间,政府共支付2万多元医药费。
合肥市东市区政法委干部余敏说,张多云是在自己的亲戚家里突发脑溢血死亡,属于正常死亡。
据介绍,张多云,女,1938年出生,原来是安徽针织厂职工,1989年退休,1993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11月13日晚6时多,张多云在给外孙开门时,脑溢血突发,倒在冰箱旁,随即被家人送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11月14日早上8时左右在医院死亡。张多云死后,其家属也认为是正常死亡,并到安徽针织厂报销了抢救时用的医疗费297.5元。
政法干部鲍建高在新闻发布会上,以亲身经历揭露了“法轮功”造谣污蔑、蛊惑人心的真面目。
据鲍建高介绍,李军,女,2001年12月4日因慢性乙肝重病肝炎死亡,当时31岁。李军从1998年开始练“法轮功”。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后,李军继续从事非法活动。1999年12月因进北京非法闹事被遣返合肥。2001年初,李军和丈夫到上海,先后在4个区搞非法宣传邪教活动,严重危害了上海市的社会治安秩序。10月2日,李军夫妻在上海火车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月6日,李军感到身体不适,当即被送往上海市监狱医院检查治疗,检验出患有肝炎,10月17日被确诊为乙型肝炎急性发作期,属高危病人。在上海住院期间,李军拒医拒药,单靠强制打点滴维持,治疗效果差。上海公安机关出于人道主义,决定对其作取保候审,遣送合肥治疗休养,并于11月3日由两名医护人员陪同用救护车送到合肥。
鲍建高说,合肥市在接到李军后,立即送到合肥市传染病医院继续抢救。由于李军所患疾病非常严重,而且她所患的疾病目前医学上还没有特效治疗手段,虽经多方抢救治疗,李军病情仍继续恶化,12月4日早晨在医院病死。抢救治疗的1个月里,合肥市政府共支付医药费48716.66元。
李军住院后,其父李家鼎介绍说,李军肝脏一直不好,过去长期服用中药治疗。她痴迷邪教“法轮功”后,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到处闹事,滋扰社会,没有心思治病,才导致疾病逐渐恶化。
合肥市政府发言人指出,通过以上事实,善良的人们不难看出,歪曲事实,制造邪说,蒙骗群众是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组织惯用的伎俩。真是良心泯灭,天理难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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