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王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负责人,今天上午聚集在北京市人民法院,就入世后如何开展审判工作商谋对策。与会者认为,我国入世后,法院将面临繁重的审判任务和诸多新问题,以及面对司法观念上的挑战。
记者从今天上午开始举行的人民法院入世后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加入世贸组织 后,我国将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提供的国际经贸机制,广泛地参与国际、区域间的竞争和合作。伴随着我国有步骤地开放金融、保险、电信、商业、运输、建筑、旅游以及中介服务等领域和统一、公开、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的建立,国内企业、外国企业、合资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之间在产品、技术、人才、资本等方面的竞争将更加公开和激烈,利益冲突也会加剧,这必然会引发众多的矛盾和纠纷,导致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尤其是涉外案件在数量和类型上都会有较快增长,案件情况也会变得更加复杂多样。
民事案件方面,金融、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新类型案件将会以较快速度增加。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也会呈上升趋势。民事案件会向群体性、复杂性、跨国化和广泛性方向发展,集团诉讼也将可能出现。行政案件方面,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原来由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一些纠纷,如商标、专刊纠纷,出入境管理、土地资源确权以及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方面的纠纷,将随着国内法律的修改而越来越多地起诉到法院;原来并不属于市场领域或者非完全市场化的一些重要经济领域如自然垄断和公用型事业中的案件,包括电信、邮政等纠纷案件,也会逐步纳入司法审查范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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