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王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司法准备工作目前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初步提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的司法解释立项意见,一些与入世有关的重点课题调研和研究报告均已完成,一批经过专门培训的法官挑起了涉外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重担。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提出的司法解释立项意见,主要包括适用于合同法第二批、第 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融资租赁案件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与世贸规则有关的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司法解释等。这些直接服务于入世后相关审判工作的司法解释,从现在起已抓紧进行调研和起草论证工作,待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即行公布。
历时半年多的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课题调研已全部完成。调研中,课题组走访了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外经贸部等中央国家机关,赴外地举行13个座谈会,同时又听取了外国专家介绍情况。在掌握大量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撰写了长达十几万字的调研报告。这个调研报告内容包括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构架与原则、世贸组织与中国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世贸组织规则与我国的司法适用问题等。其中部分内容将转化为司法解释,或已编入有关文件中。
加大涉外审判专家型法官的培训力度,是我国入世司法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上海、广东等高级人民法院有计划地选送高级法官分赴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修研究,截至10月底已有近百名高级法官学成回国,分别担任涉外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明年将继续派出7批70余名最高、高、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出国学习,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参与经济全球化审判工作的需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正在分头就我国入世后世贸组织规则及相关国际公约在司法中适用问题,入世后审判工作中坚持透明度原则、司法统一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等重要课题撰写研究报告,有的已完成初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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