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28日电 (记者李道佳、孟华、张泽伟) 入世在即,我国政府必须按照全球通行的市场规则,调整经济管理制度,而我国正在进行的全面清理和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是其中重要一环。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李剑阁在此间举行的“天津国际市长顾问论坛”上讲的这番话。
他认为,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制度, 妨碍了市场作用的发挥,阻碍了我国经济和世界接轨的步伐,面对入世的挑战,要在参与全球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进行审批制度改革。
他说,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和世界通行做法还有不小差距。我们要进行的改革就是给予企业应有的生产经营的权力和投资决策的权力,把群众能办的事情交给他们自己管理,杜绝政府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
李剑阁认为,行政审批应是一种事前管理,很多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在审批之后,而在目前的机关中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管理角色模糊,这使企业经营状况混乱;由于市场对政府行为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也必须通过这项改革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让政府起到监管者的作用。同时,目前不少部门把审批权作为获取利益的手段,滋生了腐败,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审批制度改革也是依法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从根源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他说,改革并不是取消行政审批,而是将其法制化,合理化,科学化。我国的实际问题是审批项目过多,滥用行政审批权。因此,需要改革使政府发挥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作用,职能转变为重点作好规划和监管。
李剑阁强调指出,我们逐步建立的行政审批制度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他说,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主要在于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后续的监管体制,防止管理脱节、保留的审批制度要适应WTO的要求,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形成制度规范三个方面。
他认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把取消审批事项和规范管理结合起来。审批只是管理的一种手段,特别注意运用信息管理技术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二是把减少审批的随意性和建立运作机制结合起来。审批的随意性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又造成了寻租现象,滋生了腐败,所以,对一般的审批事项,内容要具体,条件要可操作,程序要科学,时限要确定,改进审批方式,使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不断强化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的制衡机制,制约特定权利的行使。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就是行使权力的责任与义务相统一,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害;另外要建立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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