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华球 记者王旭) 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政府联合事发村村委会及当地164名村民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该县特大氰化钠泄漏事故(本报今年5月23日曾报道)责任者、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集团)公司索赔损失4,234,069元。
去年,八吨多氰化钠泄漏在上杭县境内的事件曾引起当地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重视,被确认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肇事驾驶员鲁令琪被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 刑2年。但双方经过近一年的协商,仍未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原告诉称:事故造成梅溪村及村民人身财产巨大损害,有102名村民因中毒住院治疗,家畜家禽大量死亡,污染区内农作物不得不集中处置,饮用水源严重污染,饮水设施被破坏,饮用水、农田灌溉用水至今无法彻底解决。事故期间为砌栏筑坝、开排洪沟共毁损农田4.1亩,根本无法复垦。山林遭到破坏,拦河坝外几百亩农田至今无法耕种。被告安庆市曙光化工(集团)公司作为专业化工公司,竟提供无标牌、无厂名厂址且外部附件无可靠防护设施的槽罐盛装危险化学物品,并委托不具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应承担事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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