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9月8日消息:湖北省检察机关最近通过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该省查处的50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分析,得出黑恶势力犯罪有“四多”的结论。
据检察日报报道,这“四多”分别是:
一、涉枪犯罪多。
黑恶势力为了完成其“犯罪资本”的原始积累以及其他非法目的的实现,往往凶狠残暴,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前相比,现在黑恶势力涉枪犯罪极为突出。在这50起重点案件中,涉枪的有25件,已涉嫌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持有、私藏枪支罪的12件。有的黑恶势力为了控制地盘,强化暴力手段,千方百计地收集枪支弹药,并依靠枪支弹药实施犯罪活动。
二、本土作案多
生存地域相对局限,也是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一大特点。从活动空间看,这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一般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在一定地域或者行业以暴力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50起重大黑恶势力一般局限在本地作案,跨地区、跨省作案的不多。
三、年轻成员多
从成员结构来看,低年龄化的趋势很明显,一般是青少年为骨干,地痞流氓为帮凶。从犯罪持续时间看,由于以往打击力度不够,黑恶势力从小到大逐渐膨胀,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
四、有“保护伞”的多
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直接向当地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内部渗透;二是拉拢腐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三是通过破坏选举等手段公开攫取基层领导权;四是有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本身就披着国家工作人员的“政治外衣”或戴着“企业家”的光环,为其违法犯罪活动作掩护。(胡深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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