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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 各地消息连日来,各地检察干警对“法轮功”继续进行深入揭批,认为对这一邪教组织要坚决打击,彻底取缔,以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 在组织收看、收听关于1月23日“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报道后,浙江省检察院2月1日下午召集全院中层干部座谈,一致谴责“法轮功”犯下的滔天罪行,表示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坚决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活动。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葛圣平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已经构成犯罪的极少数“法轮功”首恶分子,要坚决依法批捕、起诉,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稳定和非法剥夺人的生命的犯罪活动。 “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报道后,在江西省检察院机关干警中引起巨大反响。从省院领导到一般干部,都对“法轮功”残害生命、涂炭生灵的滔天罪行表示出极大的愤慨。通过揭批,大家一致认为,党中央及时坚决果断地作出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策是英明正确的。大家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党和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决定,把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进行到底,决不允许“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社会治安,危害家庭,危害人民。 2月1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专门座谈会,深入揭批“法轮功”。检察长张学军要求全省检察干警必须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法轮功”骨干分子的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卫改革开放成果。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用“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大打击力度,对“法轮功”骨干分子快捕快诉,坚决同邪教作不懈斗争,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 2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召开揭批“法轮功”邪教本质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几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让人们再一次看清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残害生命、践踏人权的真实面目。本报记者岳耀勇周文英詹高尔朱香山陈宝琨通讯员吕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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