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2-13”特大持枪杀人案三主犯昨日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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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13日12:19 南方网
本报讯 昨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衡阳公开宣判了“2-13”特大持枪杀人案,周道林、周建雄、刘正华3名主犯被执行死刑。这是广铁中级人民法院响应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而打响的第一枪。
去年2月13日下午3时,湖南衡阳市江东区广西路的铁路食堂大排档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案,一人被当场打死,一人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人受伤。衡阳铁路公安处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侦查,第二天即抓获枪杀案主犯刘正华。同月15日又将幕后策划、指挥枪杀案的周道林抓获,另一主犯周建雄也于4月份在衡阳市郊的一出租屋内落网。
此案于去年10月25日在衡阳铁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去年2月10日晚上,周道林等人喝酒时与马某某等人发生争执,进而互相斗殴,周本人被马某某打了两个耳光。周觉得丢了面子,便图谋报复。11日下午,周道林召集周建雄、刘正华等人到自己住处,并指使该二人具体负责实施报复计划。13日下午,周建雄等人得知马某某在广西铁路食堂大排档吃饭,遂马上赶到该地点,乱枪将其打死,并造成无辜群众一死二伤。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杀人、窝藏犯分别被判处6至15年有期徒刑。(记者 黄扬华 通讯员 丁玮)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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