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2月23日电 台湾消息:吕秀莲控告《新新闻》周刊“民事回复名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完成分案,承审法官为资深法官赖泱桦,定于1月12日上午首次开庭,传唤吕秀莲及《新新闻》周刊负责人到庭,如阅卷认为有需要,不排除请合议庭审理。
吕秀莲2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回复名誉起诉状,请求《新新闻》在6家报纸刊登道歉启事。不过,在她提出民事诉讼后2小时,《新新闻》马上举行记者会,总编辑杨 照证明亲自接到吕秀莲的电话。双方再度互相指责,这番激烈的对话预料将在法庭持续上演。
据悉,吕秀莲以原告身份且未委任律师,控告《新新闻》社长王健壮、发行人王杏庆、执行社长詹宏志、总编辑李明骏(杨照)、撰写新闻记者杨舒媚、主编吴燕玲及陶令瑜等7人。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分案给资深法官赖泱桦,法官经过审核民事起诉状,已经决定1月12日上午10时首次开庭。法官表示,经过阅卷若有需要,不排除签请多位法官合议开庭审理。
由于吕秀莲没有委任律师,法官首次开庭计划传唤原告及被告。如果至开庭当天,吕秀莲还没有提出委任律师状,吕就必须自行到庭陈述意见。至于吕秀莲电话通联记录、《新新闻》的有关录音带是否作为呈堂证据,法官表示必须视当事人的陈述及有关证据再定。 (陶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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