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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鹏) 令人深恶痛绝的“包二奶”现象一直苦于没有法律制裁,然而今天上午,两个“包二奶”的北京男人以重婚罪被朝阳法院判入狱,“二奶”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是近年来本市审理的为数不多的重婚案,虽然被告和“二奶”并未登记结婚,但法院认为他们的事实婚姻也同样构成犯罪,这无疑给花心男人敲了警钟。 这两起案件都是妻子状告丈夫和“二奶”。44岁的李某与54岁的骆玉刚是1998年8月登记结婚,然而1998年,骆玉刚结识了22岁的陕西打工女李福应,两人在安贞里附近的一个小房里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了一个女孩。去年4月,骆玉刚要求妻子答应让“二奶”李福应搬进家中三个人一起生活,并抚养自己与二奶所生的孩子,直到去年9月,骆玉刚带着“二奶”搬到昌平租房生活,今年6月,李某终于和变心的丈夫离了婚,并把他告上法院。 虽然骆玉刚说自己是离婚之后才和李福应一起住的,但法院在邻居们那里取证是,经常听到李福应叫骆玉刚为“老公”,两人同吃同住还以夫妻名义生了孩子,据此法院认为骆玉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李福应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都构成了重婚罪,最后法院判决骆玉刚有期徒刑10个月,李福应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在今天同时宣判的另一起重婚罪中,44岁的被告人于祥普在外和“二奶”以夫妻名义生活5年,被判入狱6个月。“二奶”仲伟兰也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为什么目前“包二奶”的情况不少,但是受到法律惩处的不多呢?宣判后,法官告诉记者,一是一些妻子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起诉,一味隐忍造成花心丈夫有恃无恐,二是有些人包养情人相当隐蔽,不易取证,造成法律难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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