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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11月8日消息:在台湾,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等三大反对党的“立委们”星期二展现强势人数优势,经过多次表决,三读通过攸关“总统”罢免案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四十四条之一条文”增订草案;民进党原本坚持的无记名投票及“总统”列席说明,都未过关,一路兵败。 综合台“中央社”台北星期二报道,据悉,此修正案通过后,“立委”罢免“总统”法令完成立法程序,反对党将可随时伺机提出罢免案。有关罢免案的提出时机,将於本周六反对党党魁会谈后决定。 据新修正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立委”罢免“正副总统”,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连署,附具罢免理由,交由程序委员会编列议程提报院会,不经讨论,交全院委员会於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全院委员会审查前,“立院”应通知被提议罢免人在审查前七日内提出答辩书;“立院”收到答辩书后,应即分送全体“立委”。被提议罢免人不提出答辩书时,全院委员会仍得迳行审查。在全院委员会审查后,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三分二同意,罢免案即成立,当即宣告并谘复被罢免人。 这项修正案於中午完成修法后,最快今天下午送往“总统府”;依规定,陈水扁必须在十日内公布,并於三天内生效。由於已有超过委员总数三分二的一百五十一名“立委”连署罢免陈水扁,陈水扁将面临自己公布法令,且可能为第一位适用者的局面。 国、亲、新三党今天优势动员,一早在院会宣读报告事项时,就连署提议将有关草案由报告事项中抽出,改列为讨论事项第一案后,迳付二读,反对党甚至强行压缩讨论时间,多次提案停止讨论迳行表决;经多次表决后,以悬殊比数快速三读完成这一修正草案。民进党籍“立委”在全过程中毫无抵抗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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